红杏枝头春意浓,红杏枝头春意浓还是闹

前两天写了一篇文,里面使用了一个短语“百年陈酿”。我是用五笔打字,陈酿和陈醋在同一词根里,我的眼一花,没看清楚,就选了“陈醋”,结果,“百年陈酿”就变成了“百年陈醋”。

写完后,我自己还检查了好几遍,愣是没有看出来,这个“醋”和“酿”长得又有点像,再加上检查的时候又不够细心,因此闹了一个笑话。

文章发表之后,有一个细心的文友给我指了出来,我特别感谢他。我对他说,可惜我不是富甲天下的吕不韦,不然,我一定要赏他千金。

我们今天的创作者,大都缺乏“一字千金”的精神,包括我自己,写作太随意,不注重炼字炼句,不注重推敲,所以我们写出的语言往往经不起推敲,不简明,不得体,不恰当的情况很普遍。这一点,比之古今中外的大家,相去甚远。

诗圣的创作追求是“为人性僻耽佳句,语不惊人死不休”,所以他才能和他的老大哥李白一样,常常“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”;苦吟诗人们,要么“吟安一个字,捻断数茎须”,要么“两句三年得,一吟双泪流”;伟大的《红楼梦》问世前,曹雪芹更是“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;沈从文先生对自己的作品总是反反复复地修改,有时发表后,还是不停地改,改到五六次之多,改到最后,有时还不如一开始的时候,所以,对文字极敏感的张兆和女士就不允许他再改了。这可能就是过犹不及的道理。

历代先贤和沈先生对待文字的这种慎重的态度,真的特别值得我们学习。

有人说,我把话说明白就行了,有必要这么费心费力地去推敲去修改吗?

当然有。把话说明白,看似容易,其实相当难,很多时候,你认为自己说明白了,可是别人还是读不懂或者会产生歧义。你说,那是读者的问题,非也,你写文章是给别人看的,你自己明白不行,你得让读者明白。如果做不到,你的文章就是失败的,注定行而不远。

言之无文,行而不远。写诗作文,说明白,只是最基本的要求,要想让你的文字行远,你就要追求“言之有文”,就是要在说明白的基础上,争取说精彩,说漂亮。

此类的佳话,在文学史上比比皆是。

僧推月下门,就是“说明白”,僧敲月下门,就是“说漂亮”、“说精彩”;春风又到江南岸,春风又入江南岸,就是“说明白”,春风又绿江南岸,就是“说漂亮”、“说精彩”;红杏枝头春意浓,就是“说明白”,红杏枝头春意闹,就是“说漂亮”、“说精彩”……

个中滋味,你品,你再品,你细品,不一样,真不一样。

最近几年,我自己大概也写过上百万的文字了,我称它们为文字,不敢称其为文章,它们的确也还算不上文章。我写完之后,多数情况下会隔三差五地回去修改几回,几乎每次修改都会发现一些问题。直到最终觉得实在没法再改了,我才把它们打发出去,让它们抛头露面。

我觉得现在的自己依然挣扎在“说明白”的路上,没办法,先天才气不够,后天努力也不够,所以只能硬写,坚持写。

最后,希望自己能像少林寺的烧火僧一样,有一天能够突然悟道,自然跨入“说漂亮”、“说精彩”的层次。每做完一文,我也能像汪老爷子那样,释笔而立,为之四顾,为之踌躇满志,自言自语道:你小子还行,有两把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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